如何選擇長期照護機構
一、經政府合法立案:有「立案證書」或是「開業執照」嗎?
- 立案養護、安養機構,應有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立案證明或中華民國立案老人福利機構標誌。
- 立案一般護理之家及日間照護機構,應有衛生單位(如當地衛生局)核發合法立案執照。
二、公共安全
- 有具備消防安全系統、滅火器及各項逃生設備,緊急出口保持暢通。
- 住房、浴廁備有緊急呼叫系統。
- 地板有防滑設備,尤其是樓梯、走道及浴廁部分。
- 牆壁、地板、天花板、裝橫等採用防火構造或耐火建材。
- 毛毯、窗簾、布簾、衣被等使用防焰質料。
- 各樓層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及禁煙燈示。
- 有設置緊急通報廣播系統。
- 各樓層房間需設有適當及緊急的照明設備。
三、環境衛生與設備
- 室內、外環境整潔,無異味(如尿味或消毒藥水味)及蚊、蠅。
- 房間通風明亮,最好有自然採光之窗戶。
- 房間走道寬敞,適合住民活動或移動。
- 寢室設計人性化,與鄰床與視線隔離屏障物(如屏風或隔簾),並可擁有私人的衣櫃與雜物櫃,讓住民能有在家安養氣氛。
- 室內、外環境有無障礙的考量(如斜坡道、扶手及防滑地板等),便利住民活動及進出 。
- 有設置會客室,讓訪客/家屬能與被照顧者單獨相處。
- 有設置休閒或用餐空間,且鼓勵住民多多下床活動。
- 有配膳空間,並設有冰箱儲放食物;設有廚房者,環境衛生清潔。
- 住民膳食有依住民特殊需要安排及調配,並鼓勵住民下床用餐。
- 需備急教設備、換藥車與消毒設備。
四、服務人員素質
- 院長﹝主任﹞、護理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服務人員等有接受適當訓練,並取得其資格。
- 服務人員比例需充足,無論白天或晚上皆能有適當人力照護。
- 護理人員並能每日檢查住民的生理徵象並做紀錄,適時地提供住民必要的護理照護。
- 服務人員的態度禮貌,尊重住民。
- 有合適的醫院或診所,提供醫療支援,包括急診或一般門診。
- 服務人員需親切有禮,具有服務老弱者之熱誠與耐心。
五、服務內容與品質
- 住民服裝、儀容需乾淨整齊,並顯出氣色健康、精神愉快。
- 餐飲、穿衣沐浴、排泄等生活活動時能提供適時的協助。
- 會經常舉辦娛樂性(如慶生會或節慶活動)、宗教或職能等活動,使住民可以活 動筋骨或增加住民互動機會。
- 能為住民提供協助閱讀書報、收發及書寫信件、代聯絡家人等個人事項。
- 若有身體不適或急需急救時,能即時獲得醫療服務。
- 需復健治療或特殊飲食時,能適時提供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與營養師服務。
- 若有經濟困難或家庭問題時,機構能適當提供協助。
- 外籍勞工人數不超過全部照顧人員比例的半數,且照顧的外籍勞工有經過訓練, 瞭解住民的需要。
- 對於住民的需要或建議,機構能有管道協助處理或改善。
- 合理的收費,並在訂定契約時清楚說明收費標準、和收費項目,如自費項目、保 證金、急病儲備金等、短期離院收、退費問題。
◎如果您的失能家人目前在醫院,您可以請教醫院的醫護 人員(有些醫院設有出院準備服務計畫的護理專人),有關後續照護應注意的事項;亦可請教社會工作人員有關相關社會福利服務措施(例如申請身心障礙手冊,機構養護補助等),或來電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諮詢後續照顧的相關服務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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