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醫師新聞網 - 讓末期病患大膽使用嗎啡吧

2016-10-09 11:41:16

好醫師新聞網記者張本篤/特稿

據統計,全球每年有兩千萬人面臨生命末期,亟需緩和安寧療護,但其中有九成(一千八百萬人)得不到妥善照顧,而在不必要的痛苦與窘迫中死亡。就地區而論,需要安寧療護的病人有78%是在開發中國家,更增加推動安寧療護的困難。即使在可正常取得鴉片類藥物的台灣,止痛醫療也不是做得很完善,病人或家屬以及法令限制都是其中原因。家屬擔心病人止痛藥愈吃愈重導無效或是上癮,其實末期病人的存活期大多小於六個月,應該以讓末期病患能夠在最小痛苦的情況下,有尊嚴的走完這一生才是生命存在的意義。

末期患者(不一定是癌症),在積極治療無效或無法繼續積極治療時,不是以維生器材勉力維持器官的基本運作,待自然衰竭時再予諸多急救,而到急救無效時就宣佈生命告終;然而這一類病人從無法積極治療到生命告終的這段期間,大部份都是全身插滿管線,若無意識還好,有意識者就必須要忍受許多的痛苦,只因為生命自主權已經不掌握在他自己手上;家人為怕揹負罪名,就會盡一切力量搶救,總覺得盡了人事之後,天命如何再說。另外一類就是走向安寧療護,而安寧療護的終極武器,不是火雲邪神,而是更簡單的兩個字「嗎啡」!

政府為了防範麻醉管制藥物濫用,規定了許多管制使用措施,如:限制非癌症病人使用,在這情況下,不但造成醫療院所保管與使用麻煩,所以幾乎所有的基層醫療院所都不願開立麻管藥物,有需要的病人藥物取得極為不便。

只是並非所有需要安寧療護的都是癌症患者,例如許多因傷送進急診或在加護病房裡因病情惡化無法積極治療者也可能需要嗎啡止痛,因此現行的管制辦法在實際上也是造成非癌症患者無法取得終極止痛武器的門檻之一。

安寧緩和醫療照護的先驅桑德斯女士(Dame Cicely Saunders, 1918-2005)提出整體痛(total pain)的概念,認為病人的痛苦包括四大部分:(1)生理(身體)疼痛:包含全身各處的疼痛、喘(呼吸困難)、胃腸症狀…等;(2)心理(精神)痛苦:如焦慮與沮喪等;(3)社會痛苦:如經濟問題、家庭問題…等;(4)靈性痛苦:尋找人生的意義、探索死亡的真相、尋求心靈的依歸…等。而此四種不同的痛苦會彼此互相影響,造成病人更大的痛苦。

而這種的痛苦只能全然由病人自己承受,家屬、醫生、護士或是官員,完全感受不到。除了法令的限制外,家屬和病人自己的態度是一個關鍵,家屬或病人會擔心一旦使用了終極武器之後,若是上癮或無效時怎麼辦?

一般末期的病人,生命最多也就是剩下6個月,就算使用了幾次嗎啡之後真的上癮,也就是6個月的癮期,更何況病人的上癮跟吸毒者的上癮,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概念,前者是解除疾病在體內所造成的強烈的痛感,後者是追求諸多心理因素集合的快感,兩者怎可相提並論?至於嗎啡無效的說法更是有多數原因是病人或家屬造成的,因為害怕上癮,都是到萬不得已才使用,而不是定時定量投放去控制疼痛,血中藥物濃度不穩定的情況下,藥物的效用就會打折扣。

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來自於醫療人員,醫護人員常考慮到鴉片類止痛藥或鎮靜劑會抑制呼吸而裹足不前,寧願病人痛死,也不願因藥物副作用造成死亡,因為擔心惹上醫糾。其實低劑量的嗎啡就可以止痛與減少呼吸困難,並不會因此而抑制呼吸。雙效學說(doctrine of double effect, DDE)闡明:即使因此而讓病人提早結束生命,也因我們的目的是解決病人的痛苦,並不認為醫療人員因此犯錯。

完善的止痛醫療並不是一蹴可幾的,需要群眾觀念改變、醫療人員再教育、與法令鬆綁。為促進全球重視末期病人的自主意願與醫療權益,從全人關懷的角度,以多元化推廣方式舉辦活動,旨為提升民眾對安寧療護的認知,共同呼籲重視末期病人與家屬的身、心、靈照顧需求,了解安寧療護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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